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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文口譯人員翻譯社

「附件二」的結論指出,台大校長有重大公共好處性質,管中閔違法兼職在前,又未揭穿與遴選委員間的短長關係在後,「應非能勝任立於執牛耳地位之台大校長」,具體主張台大應重新解決遴選程序,且管中閔違法事證實確,依法不得再加入遴選翻譯

吳茂昆重申,管中閔是否能再參選,還是要回到台大遴選會,進行實質審查後決定,但諮詢小組已提出管中閔不能選的法律定見,「相信遴選委員會已看到,也會尊敬」。

不外,林騰蛟在記者會上及後續受訪時強調,教育部並未完全採納諮詢小組這份功令研析定見,並說校長候選人的資格應由遴選委員會認定,如果認為吻合資格,就能和其他候選人一同介入後續的遴選法式。

吳茂昆今天晚間再度透過教育部幕僚單位轉達文字說明指出,跨部會諮詢小組意見明確指出管中閔在台灣大哥大兼職違法,遴選會沒有具體檢視候選人資曆,違反本身訂定的規範,背離學術誠信的準則。

吳茂昆過後接管媒體聯訪進一步註釋,從法律觀點來看,管中閔在遴選過程當中未揭露兼職,違反台大自訂的法則,「用白話講,是偷跑了,固然不合法。」但教育部基於尊重「大學自治」,但願由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去審議候選人的資曆,若是發現違法、不適法的處所,就應排除該位人選的資格。

教育部長吳茂昆。聯合報資料照/記者高彬原攝影
教育部長吳茂昆翻譯結合報資料照/記者高彬原攝影

教育部昨天駁回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的遴選效果後,部長吳茂昆今晚重申,管中閔兼職違法,台大遴選會沒具體檢視候選人資曆,違背自訂規範,且諮詢小組已提管中閔不克不及參選的功令定見,「相信遴選委員會已經看到,也會尊敬」。

教育部次長林騰蛟昨晚召開記者會,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好處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,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,同等教育部駁回管中閔的聘任翻譯記者會上除提供文字申明外,也提供一份諮詢小組的法律研析定見作為「附件二」供媒體參考。


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11744/3113482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萬國翻譯公司02-236909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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